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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31日 09:38:37 所属分类:通知公告 阅读次数:23 来源: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陕西省劳动监察条例》,按照《陕西省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6〕48号)规定,结合我市劳动保障维权工作数字化转型部署,决定自2026年4月1日起至7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5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线上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查重点
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核心,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开展全面审查,重点审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缴纳、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制度执行等关键环节。
二、审查对象
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
(一)在中央(国家)级、省级、市级市场监督管理、机构编制、民政等部门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由市人社局实施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
(二)在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机构编制、民政等部门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由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实施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
三、审查内容
(一)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及履行的情况。
(三)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欠薪线索舆情反映情况。
(九)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工程建设领域的建设开发、施工企业除上述内容外,还应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规定。
四、所需资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
(二)2025年第四季度工资发放记录(银行流水或员工签字的工资表)。
(三)2025年第四季度员工花名册(须注明员工的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
(四)首次参评单位提供不少于5份不同岗位劳动合同(连续参评单位仅提供2025年新入职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五)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需提供相关批件。
(六)2025年度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七)用人单位因经营困难、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的,应提供社会保险征收机构批准的证明。
(八)用人单位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九)用人单位2025年度职工带薪年休假具体落实情况。
(十)其他能够说明自查情况的材料(可选)。
以上材料均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上传至“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 →“专题服务”→“劳动保障维权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专区中。
五、评审标准
依据《陕西省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共划分为A、B、C三个等级:
(一)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评为A级:
1.遵守各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2.未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查处。
3.查证属实的欠薪线索或网络舆情未超过3条。
4.未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
(二)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评为B级:
1.基本能够遵守各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2.发生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但情节轻微并已主动纠正或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求予以改正,未造成严重后果,且未受到行政处理(处罚)。
3.未发生使用童工、强迫劳动等严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4.查证属实的欠薪线索或网络舆情未超过10条。
5.未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30人以上的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
6.原则上首次参评单位评为B级。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为C级:
1.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三次以上(含三次)的。
2.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3.因使用童工、强迫劳动等严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的。
4.拒不履行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行政处理决定或者行政处罚决定的。
5.无理抗拒、阻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
6.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工作程序
采用“线上申报、线上审查、线上评价、线上反馈”的全流程线上办理程序。
(一)线上申报
各用人单位通过“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fw.xars12333.cn)→“专题服务”→“劳动保障维权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专区”专区,进行线上填报。具体填报操作可参考《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企业端操作手册》(见附件)。
(二)线上审查
各级人社部门受理申报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材料的审核。
(三)等级评价
各级人社部门根据线上审查结果,结合上年度日常巡视检查、专项执法检查、举报投诉调查情况,通过系统对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情况进行评价和复核,最终确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确定后,系统将加盖电子印章,生成《西安市2025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年审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登记表》电子版,供下载使用或留存。同时,系统将按照“一户一档”的原则,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
七、结果运用
人社部门根据书面审查暨等级评价结果,对用人单位实行分级分类、动态监管。
(一)分级分类监管
1.对评定为A级的用人单位:各级劳动保障维权部门除处理投诉举报案件外,当年将不进行日常巡查检查;无重大违法行为的,因工作需要,可出具劳动保障守法诚信证明;优先取得与劳动保障有关的评优推荐资格。
2.对评定为B级的用人单位:根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适时开展日常巡查检查,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行为,帮助提升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对存在问题已及时妥善解决、未造成不良影响的,持守法合规劳动用工书面承诺,经评价部门审核无误后,可视情况出具相关劳动保障守法诚信证明。
3.对评定为C级的用人单位:列入年度劳动保障监察重点监管对象,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视检查。对发现的违法问题从严从重处理,必要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进行约谈,敦促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二)劳动用工守法诚信证明开具
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将作为人社部门向企业出具劳动用工守法诚信相关证明的前置条件。符合条件的企业(评价为A或者B的企业)如需开具“农民工工资无拖欠证明”,可参照以下流程:
1.用人单位需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使用守法诚信证明的,通过系统申报,直接向评价部门申请开具。
2.用人单位需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外使用守法诚信证明的,通过系统申报,向西安市劳动保障维权中心申请开具市级证明。
企业提交的无拖欠证明申请,于2个工作日内由各级人社部门完成审核。系统将自动生成“无拖欠证明”电子文件并加盖电子印章,企业可自行下载打印。“无拖欠证明”电子文件右上角附“二维码”,用于验证真伪并查询证明的有效时间。
技术运维电话:029-89389658
附件: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企业端操作手册.docx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31日